渝府辦發〔2019〕68號 關于印發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10-14
為加快推動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步伐,構建布局合理、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的現代農貿市場服務體系,推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城同創)工作,根據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新余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區政府決定對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進行全面升級改造。參照新余市《農貿市場建設與管理規范》,結合渝水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圍界定
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是指由渝水區人民政府、各街道辦、管理處(村委)投資興建的和區屬企業投資興建的所有城區農貿市場。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堅持規劃引領,按照“標準化、清潔化、超市化、信息化”發展方向,圍繞“堅持公益定位、保障消費安全、方便群眾生活、提升服務能力”的目標,全面提升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和運營水平。從2019年起,計劃用2年時間,完成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環境清潔、設施達標、消費安全、管理規范”的標準化農貿市場。
(二)基本原則
1、公益定位,民生為本。以補民生短板、建長效機制為統領,牢牢把握農貿市場的民生性、公益性、社會性特點,把農貿市場建設改造作為順應民心、彰顯民意的重要舉措,作為立足民意、滿足民需的重大民生工程。
2、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強化政府主導作用,采取先回租、后改造的方式,支持區投控集團按照市場價格回租農貿市場經營權,再建設改造,原則上公有農貿市場經營權一律回租。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貿市場的建設改造,引導市場開辦方投入資金進行升級改造。支持專業化公司對回租的農貿市場實施統一的建設改造和運營管理。
3、分類施策,分步實施。按照區政府確定的建設改造計劃,本著“一場一策”的原則,由區投控集團穩步推進建設改造工作。先建設改造國有或集體的,后建設改造私營的;先建設改造產權明晰的,后建設改造產權復雜的;先建設改造安全隱患大的市場,后建設改造其他市場。
三、任務內容
(一)改造計劃
1、2019年改造城南、沙土、東風集貿、觀下4家農貿市場。
2、根據上述4家農貿市場的改造成效,2020年對其余13家農貿市場進行改造,達到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全覆蓋。
(二)合作模式
1、區政府授權區投控集團與南京世界村智慧農貿有限公司進行戰略合作,簽訂合作協議,成立合資公司,全方位參與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和智慧化運營管理。
2、以合資公司為平臺,發展多元業態。拓展食用農產品供應渠道,引導大型連鎖超市、農產品流通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延伸服務。支持連鎖超市、生鮮電商企業、農貿市場等采取網上訂購、送貨上門、自動提貨柜等方式發展食用農產品電子商務。
(三)有序推進建設改造
1、市場回租。按照“一場一策”的原則,由區投控集團制定回租方案,完成各農貿市場回租工作。
2、建設改造。農貿市場的硬件改造、裝修由區投控集團負責。智慧化模式建設由合資公司負責。
3、關停拆除。對不符合布局規劃或不具備升級改造條件的簡易農貿市場、馬路市場,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屬地街道辦負責關停拆除。道路及其人行道上的馬路市場的清理,由城管部門負責。
(四)加強常態化監管
1、創新管理模式。由合資公司對回租改造后的農貿市場實行統一的智慧化運營管理。對暫未改造的,市場開辦方(承包方)要按照標準化、專業化要求進行管理,對管理不達標的進行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強化屬地監管。各街道辦要與區市場監管局密切配合,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具體組織實施整治、日常監管等工作,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農貿市場監管成效列入區政府對街道辦績效考核內容。
3、突出監管重點。重點抓好農貿市場環境衛生整治,著力解決市場內部出攤經營、占道經營、亂堆亂掛、亂停亂放等“臟、亂、差、腥、濕、臭”突出問題,取締市場周邊“場外場”和流動攤點。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督促合資公司在運營管理過程中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障,堅決查處短斤少兩、出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嚴厲查處、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涉黑涉惡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四、職責分工
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區政府辦負責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總協調調度。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總體方案的制定以及組織、協調、檢查、考核、指導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
公安渝水分局負責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期間的治安管理,為農貿市場相關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合理設置市場周邊道路機動車停車區域,實施劃線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涉黑涉惡行為予以嚴厲查處、打擊,維護市場秩序。
規劃渝水分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總體規劃并指導實施;辦理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相關規劃手續。
區發改委負責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立項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文件審查、工程招投標監督;負責辦理項目施工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手續以及施工許可證手續;監督項目工程各方主體驗收;負責農貿市場消防設施審批、驗收。
區財政局會同區市場監管局制定農貿市場管理和獎勵專項資金辦法,做好資金審核撥付工作,并積極爭取項目資金。
區國資局負責加強對合資公司的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區商務局負責牽頭編制城區農貿市場網點布局專項規劃,積極向上級商務部門爭取項目資金支持。
城管渝水分局負責取締所有馬路市場(過渡期保留的馬路市場除外)及農貿市場周邊人行道上的馬路攤點,整治主次干道臨街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期間在人行道上占道經營等行為,規范市場外店招標牌設置,清理占道燈箱,整治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蓋等影響市容行為。
區投控集團做好農貿市場的回租改造,籌集回租資金,組織實施農貿市場改造的設計、報建、施工和建成后的運營管理等工作。
各街道辦做好農貿市場的回租工作。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的建設改造,在用地、征地拆遷、周邊環境整治方面承擔監管、服務等責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領導小組,負責渝水區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區委副書記、區長李虹同志任組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彭勇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副區長、渝水公安分局局長朱東飛同志、副區長周金林同志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市場監管局、渝水公安分局、規劃渝水分局、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區商務局、城管渝水分局、區投控集團、各街道辦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由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進行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及時解決市場建設改造中遇到的問題。
(二)加大資金支持。設立農貿市場管理和獎勵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農貿市場考核獎勵、日常管理、“三城同創”等工作,具體辦法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財政局另行制定。
(三)強化協同配合。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貿市場建設改造任務順利完成。